发布日期:2021-04-06 12:04 信息来源:六安网事 作者:
舒城县关于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
一、举报吸毒、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,每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,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。
二、举报制造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、冰毒、摇头丸、氯胺酮、鸦片、大麻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杜冷丁、咖啡因等毒品,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,根据缴获毒品量和抓捕人数,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万元不等。
三、举报走私、非法买卖、生产、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,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,根据缴获量对举报人进行奖励。
四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,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产出罂粟壳数量,对举报人进行奖励。
五、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举报方式:
1.实地举报:舒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举报(县公安局604办公室)
2.电话举报:拨打0564-8680861或110报警电话举报;
3.邮箱举报: 568041703@qq. com。

来源;六安论坛
责任编辑 邱俊凌